体育法 / 研究所 / 本所新闻 / 正文
本所新闻
第40期体育法治与健康中国论坛丨黄海燕: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思考
时间: 2022-12-14|点击:

2022年12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体育法研究所主办的“体育法治与健康中国论坛”第40期以在线会议方式举行。本期论坛主题为“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思考”,主讲专家上海体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海燕教授。本期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副所长姜涛副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马宏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袁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罗小霜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会议正式开始前,主持人姜涛副教授简要介绍了相关背景,对主讲人和与谈人进行了介绍。马宏俊教授对主讲人黄海燕教授表示欢迎,并希望本次讲座分享能给我们带来新思想、新知识、新视野。



讲座第一部分回顾了新时代十年体育强国建设的伟大成就。黄教授指出:第一,体育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凝心聚气的精神力量,具体表现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彰显制度优势、竞技体育为国争光能力更强、中华体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力量、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人民体育文化素养明显提高等;第二,体育强国的物质基础更加夯实,具体表现为体育事业投入雄厚、体育场地设施便民亲民、体育训练装备器材更加先进等;第三,探索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机制体制,具体表现为坚持两种机制相结合、体育法治建设成就显著、体育机制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等;第四,体育各领域、各区域全面协调发展,具体表现为各人群体育发展协同推进等;第五,体育充分融入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具体表现为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不断增强,体育服务新时代国家外交大局等。



讲座第二部分围绕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内涵、要求和原则展开。黄教授指出,新时代体育强国的理论内涵应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要有强大的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其二,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要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其三,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紧密相连;其四,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上,黄教授提出要努力做到精神更强、物质更强、制度更强、协调更强、融入更强。在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主要原则上,黄教授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的三大原则。



讲座第三部分的主题是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具体来说,要通过构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文化内核实现精神更强、通过夯实体育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支撑实现物质更强、通过构建体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制度更强、通过促进城乡、区域体育协同实现协调更强、通过推动体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实现融入更强,由此满足体育强国发展的内在要求,实现体育高质量发展。



讲座的第四部分主题是新时代体育强国建设的必由之路:中国式体育现代化。黄教授提到,目前很多学者都在研究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体育的发展路径问题。体育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浙江等地已将体育现代化建设纳入体育强省建设。中国式的体育现代化,兼具体育现代化的一般特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独特内涵。第一,中国式体育现代化要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第二,中国式的体育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应当让体育成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并让体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贡献力量。第三,中国式体育现代化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下的现代化,体育需要以协调发展为遵循,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第四,中国式体育现代化是体制机制不断改革创新进程中的现代化,需要体育在发展中处理好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我国体育是从体育事业向市场经济转型,在转型过程中我们要面临、处理一系列的问题。在体育现代化的路径方面,第一,应加快树立体育文化自信,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气。第二,要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深化体教融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把体育发展与人民健康、立德树人紧密相连。第三,发挥体育助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作用,推动人的生活方式现代化。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在未来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第四,建立与完善现代体育市场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多优质的体育主体,并加强市场监管。第五,推进体育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至此讲座部分结束,由姜涛副所长主持进入提问与交流环节。首先进行提问的是北京体育大学博士郭锐,问题为飞盘项目的爆火原因。黄海燕教授指出,飞盘作为新兴体育项目,其规则并非以赛事竞技为主要考虑,飞盘运动更多是为满足人的社交需求。飞盘在中国的兴起首先在于机构进行的市场化推广,推广模式较为专业、市场化,重视社群建设。第二个原因在于注重新型传播模式。第三,飞盘运动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强社交属性,助力项目的推广。新兴项目的发展思维、逻辑可能与传统运动项目不同,规则的设计在竞技层面要适度,应重视新生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并平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之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硕士吕乔进行了提问,问题为判断“三大球”发展成功的标准。黄海燕教授指出,评价标准首先应是是否能在重要比赛中可持续地取得成绩。其次,“三大球”的进步是系统性工程,应找准适合中国的职业体育发展道路,培育“三大球”发展后备力量。姜涛老师对黄老师的回答进行了补充,部分地区或国家的联赛可能市值不高,但也有自己可持续发展的体系,且在社会中作为体育文化的重要承载体,黄老师的回答令人很受启发。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博士孔维都进行了提问,问题为:体育法对于体育赛事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较为原则性,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仅对体育法进行重复,并未进行细化。黄教授在专著中以赛事的规模、影响范围、举办的地点、持续时间、参与主体五个标准对赛事进行分类,五种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平级还是存在梯度。以及体育赛事的分级问题。黄教授指出,体育赛事的分类有多种,分类与分级要满足赛事管理的需要,如果管理手段一致,那么进行区分是没有意义的。目前我国在体育总局层面,只是区分了赛事是否为高危,以及是否为国际赛事。从操作执行层面看,区分越简单越好,否则执行难度过大。





提问环节结束,由姜涛老师主持进入交流与谈环节。首先进行交流的是袁钢教授。袁老师提到,黄老师研究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强,值得学习。高危项目目录究竟应包含哪些项目,是一个全新的话题。高危体育赛事的许可规定较为细致。黄老师提到的新时代的体育强国、中国式体育现代化的实现等,都是现在流行讨论和思考的重要问题。体育领域要把政策和法律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样才能制定高质量的法律,法律才能得到高质量的执行。体育对社会经济、人文、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应重视“体育+”概念。黄老师今天提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成为博士生、硕士生之后进行细化研究的方向。此外,应正确理解法律的滞后性,不能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便不再关注事物发生的过程而仅关注结果。做研究应脚踏祖国大地,进行调研,学生应积极参与项目研究。希望以后能跟黄教授进行项目上的合作、联合攻关。黄教授对此表示欢迎,希望可以多次交流。之后由罗小霜副教授进行交流。罗老师提到,黄老师是体育学界公认的极有成就的年轻学者,希望黄老师以后有机会能来学校与学生们进行当面交流。黄老师表示,体育学院的学员结构比较单一,也希望能够跨出去与不同学科进行交流,肯定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